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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06-16 来源:
索引号: 011158671/2022-155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开日期: 2022-06-16
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号: 鄂政办发〔2022〕6号
生效时间: 2022-03-09 终止时间: 来源: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9日


湖北省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推动“多测合一”改革走深走实,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措施:

一、扩大实施范围。全省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含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产权登记记实行全流程测绘服务,包括:规划核实测量、土地核验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消防核实测量和地下管线测量等测绘工作。建设验收阶段的测绘成果应用于房屋销售、产权登记等群众办证阶段。(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6月30日)

二、明确牵头部门。各级自然资源厅部门为“多测合一”工作牵头部门,目前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尽快调整到位,确保全省“多测合一”工作一盘棋推进。省自然资源厅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方面扎实做好“多测合一”改革工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3月31日)

三、统一实施标准。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梳理、整合《城市测量规范》《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地籍调查规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房产测量规范》《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等规范,发布“多测合一”实施标准,明确不同坐标系间的转换关系、测量精度、测量内容、面积计算标准、测绘成果质量标准等。采取“一次测、分类计”方式,实现“一测多用”,即依法依规委托一家测绘资质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配套设施等进行一次性测绘获取数据,受委托测绘资质单位根据不同部门需求,分别提取、计算、核验面积信息。(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6月30日)

四、实行联合验收。各级住建部门要改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机制,按照“多验合一”要求,统一联合验收事项、验收时限、验收标准等;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优化“多测合一”运行流程,强化成果质量保障等,主动支持配合联合验收。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涉及到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人防、园林等部门的规划、土地、消防、人防、园林、档案等验收事项,加快实施联合验收工作机制,实现“多验合一”与“多测合一” 有机结合。(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8月31日)

五、推动信息共享。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提出本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屋销售、产权登记涉及测绘工作的内容清单及技术要求,运用信息系统实现测绘需求一次告知,避免多头提交数据。在省政务服务大数据能力平台增加“多测合一”服务监管模块,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等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多测合一”数据成果在不同层级、部门、业务共享互认,为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房屋销售、产权登记提供测绘服务保障,推动“多测合一”实现“一网通办”。(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2022年8月31日)

六、强化成果监管。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测绘市场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依托“多测合一”服务监管模块,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委托具有质量检测资格的第三方,加强“多测合一”测量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合格,保障项目单位(个人)和房屋产权人合法权益,推进“多测合一”实现“一网通管”。(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七、加强工作协同。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组合成联合指导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推进实施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约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加快建立健全“多测合一”监督管理和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八、加大政策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网端微”等载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力争取建设单位、测绘单位的理解、支持和认同、配合。大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多测合一”改革氛围。省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推动“多测合一”改革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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