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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漳县天燃液化石油气站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5-01-07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关于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省建设厅鄂建〔2007〕77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统一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厅头〔2022〕840号)《关于做好调整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层级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函头)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襄政办发〔2015〕23号)及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一批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襄政办函〔2021〕33号),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对南漳县天燃液化石油气站申报燃气经营许可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中发现申请人有不良征信待修复。企业整改和专家复审确认,现不良征信已经修复,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现将审查意见在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7日-1月13日(5个工作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对审查意见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三科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请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441000    联系电话:3251730、3251393

附件: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审查意见公示表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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