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及各级各相关部门查处和上报的情况,已核实7名评标专家存在违规行为,并受到处理。按照《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及评标专家行为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不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行为
1.专家姓名:张XX。2022年5月,在参与武穴市某道路工程项目,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我局按照武穴市《关于武穴市沿江绿色建材物流园道路工程(凤凰路一44号路)EPC工程项目评标问题的处理决定》约谈参加评标专家,责令其写出检讨、提交书面承诺。并依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专家记录一般不良行为一次。
2.专家姓名:李X。2022年5月,在参与武穴市某道路工程项目,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我局按照武穴市《关于武穴市沿江绿色建材物流园道路工程(凤凰路一44号路)EPC工程项目评标问题的处理决定》约谈参加评标专家,责令其写出检讨、提交书面承诺。并依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专家记录一般不良行为一次。
3.专家姓名:付XX。2022年5月,在参与武穴市某道路工程项目,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我局按照武穴市《关于武穴市沿江绿色建材物流园道路工程(凤凰路一44号路)EPC工程项目评标问题的处理决定》约谈参加评标专家,责令其写出检讨、提交书面承诺。并依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专家记录一般不良行为一次。
4.专家姓名:刘XX。2022年5月,在参与武穴市某道路工程项目,存在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我局按照武穴市《关于武穴市沿江绿色建材物流园道路工程(凤凰路一44号路)EPC工程项目评标问题的处理决定》约谈参加评标专家,责令其写出检讨、提交书面承诺。并依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专家记录一般不良行为一次。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1.专家姓名:胡X。2024年6月,在参与老河口市某水库工程第一标段存在评标报告书写有误需重新进行评审相关问题。依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专家记录一般不良行为一次。
2.专家姓名:余X。2024年6月,在参与老河口市某水库工程第一标段存在评标报告书写有误需重新进行评审相关问题。依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专家记录一般不良行为一次。
3.专家姓名:袁XX。2024年6月,在参与老河口市某水库工程第一标段存在评标报告书写有误需重新进行评审相关问题。依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专家记录一般不良行为一次。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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